专业号

(一)履行全民所有森林、草原、湿地等资产所有者职责;(二)负责统筹林业、草原、湿地等生态修复工作,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工作,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、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和荒漠化防治工作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,指导开展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;(三)制定并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、计划。组织实施技术标准、规程规范。(四)负责林草资源领域监督执法。组织查处毁林毁草等案件。(五)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。拟订集体林权制度、重点国有林区、国有林场、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。开展退耕(牧)还林还草工作,负责生态扶贫工作,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。(六)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组织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建立种质资源库,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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